-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
- 招拍地点: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
- 招拍单位:德惠市国土资源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万宝镇代家村等4个镇9个村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以[长国土耕字[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惠市万宝镇代家村等4个镇9个村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
2.2实施地点:德惠市万宝镇代家、曾家、山西头、善人村,达家沟镇六家子村,菜园子镇潮沟沿、田家村,布海镇泡子、升阳村。
2.3项目规模:项目总面积约2325公顷。
2.4招标范围: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2.5设计服务周期:一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2014年-2016年),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服务经验。
3.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人,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5专业技术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3人,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3.6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事故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在投标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包括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的单位或企业可以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