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
- 招拍地点:景阳大路4019号
- 招拍单位: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虚拟化平台搬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虚拟化平台搬迁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虚拟化平台搬迁采购包括虚拟化软件、虚拟化主机服务器、光纤交换机、统一存储、万兆网卡、搬迁集成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3设备安装和运行地址:信息枢纽中心。
2.4交货期:20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共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15-2016年)内三家以上广电应用案例及运营商应用案例。
3.4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在长春地区有常设技术支持机构或代理机构,请说明现有常设技术支持机构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在工程实施地尚未设立常设技术支持机构,投标人应承诺中标之后在该地设立常设技术支持机构或代理机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