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
- 招拍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518号
- 招拍单位: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长春世界雕塑艺术博物馆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世界雕塑艺术博物馆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8858.43㎡,一次网、10KV变配电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518号,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园区东南角。
2.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6年11月22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4月30日竣工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3年-201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
3.5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交易中心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登记报名,外埠企业还需提供入吉备案证明。并持窗口出具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专用光盘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到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11月16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网站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世界雕塑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