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5日
- 招拍地点:长春市
- 招拍单位: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5年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15年新建工程)
2.2标段划分:三标段:白城市生态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15年新建工程)横六路(纵八路-纵十二路)
2.3工程建设地点:白城市生态新区;
2.4工期:2017年4月10日到2017年6月30日,共8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得兼投兼中。
3.7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执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