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7年1月13日到2017年1月19日
- 招拍地点:丰满区宜山路66号
- 招拍单位:吉林市昌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邑区信访接待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翻建项目已由吉昌发改字【2016】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昌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邑区信访接待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翻建项目施工招标;
2.2招标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224m2,层数三层,高度12m,框架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2.5计划工期: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共214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手续;
3.7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13日到2017年1月19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