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
- 招拍地点:普阳街156号
- 招拍单位: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轴齿中心更新改造项目数控车床已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轴齿中心更新改造项目数控车床采购。
2.2招标范围:采购数控车床3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开发及售后服务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须通过国家认可的相关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如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供货业绩,投标时需提供货合同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9时0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