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
- 招拍地点:南湖大路1906号
- 招拍单位: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视传媒长春分公司办公楼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改造建筑面积合计5961平方米。营业厅安排于大楼北侧1层,总改造建筑面积合计187平方米。行政区域为大楼东侧1-5层和大楼北侧2-5层,总改造建筑面积合计3924平方米。辅楼一至五层分别设为食堂操作区、就餐区、调度中心、多功能厅和活动室,合计面积1850平方米。门前大院改建为停车场。本次改造工程含室内改造工程、电气和照明工程、防盗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同时对原大楼进行加固补强和外立面施工设计。
2.2招标范围:包括朝阳区人民大街4629号院内大楼整体的室内环境改造和外立面改造。另包括大楼附属用地范围内的庭院绿化。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与隆礼路交汇。
2.4设计周期: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后30日历天。
2.5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兼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装饰、园林景观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建筑设计工作经验。
3.3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能力;
3.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入吉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须依据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8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9投标申请人需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犯罪查询记录(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图纸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3010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