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
- 招拍地点:西安大路莱德宾馆七楼
- 招拍单位:长春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施工围栏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惠泽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施工围栏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施工围栏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星村,东至英俊大街、南至机场快速路、北至英康路
2.4施工工期: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15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