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04日
- 招拍地点: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拍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长清公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长双发改审批字[2016]228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长清公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设计内容:对长春市双阳区长清公路排水工程进行勘察以及施工图设计。
2.3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92万元。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5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市政行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所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全国注册结构师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11月21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学臣
电话:0431-842270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8958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