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磐石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SZC2018--002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磐石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机构。要求各定点维修和保养机构严格按照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托修方做好各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工作。本次招标拟定二类资质维修企业4家。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磐石境内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标准及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除外。招标文件售价:475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地点:磐石市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政府采购中心。
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25日下午13:00 -13:30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下午13 :30
3、开 标 时 间:2018年1月25日下午13: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磐石市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2。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10000.00元(请于2018年1月24日下午16:00点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足额汇入(存入)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九、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可以是按季度、按月或按次结算,具体结算方式由送修方与定点维修机构在《维修单》上约定。各送修方车辆维修完结后,定点维修机构必须持税务发票、《维修单》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律采用转账方式办理,不使用现金。
十、报名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4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除外。招标文件售价:475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地点: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政府采购中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招标文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磐石市财政局
联系人:郭凤海
电话:0432-65224337
十三、磐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项目联系人: 张丽芳 杨光旭
联系电话:0432- 65222839
传 真:0432- 65222839
邮政编码:13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