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YZ2017NO.C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联系方式:王立新0431-879741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XYZ2017NO.C1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工程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46.1617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3月11日,工期6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办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立新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电 话:0431-879741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16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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