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西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7-07-105号及辽发改审批[2013]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009号,招标人为辽源市西安区兴北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其中银行贷款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兴北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孵化器项目-小企业孵化、培育、研发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
2.3标段划分:一标段:工程施工;二标段: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新建面积12940.24平方米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全部到位;
2.6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共425日历天;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一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两套;
(5)一标段施工投标单位拟委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二标段监理投标单位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
4.2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二标段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